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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全年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
2017-12-28 10:48     (点击: )

 

宁武县财政局局长  张军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7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全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的建议。请审议。

2017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63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3872万元的143.66%,同比增长93.11%,比上年同期增收78876万元。其中:国税完成8464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53226万元的159.04%,同比增长147.99%,增收50515万元; 地税完成6321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28431万元的222.36%,同比增长96.55%,增收31054万元; 财政完成1572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32215万元48.8%,同比减少14.62%,减收2693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7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200万元的103.09%,同比增长47.56%,增收18607万元。其中:国税完成2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476万元的157.65%;地税完成 19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14万元的220.20%;财政完成1572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32215万元的48.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500万元的15%,同比减少61.89%,减收2071万元。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全县上下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积极筹措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了我县扶贫攻坚和重点工程等的支出需要,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1-11月公共预算支出152791万元(包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3414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公共预算支出是99377万元,完成县人大批复的91617万元的108.47%。

预算调整方案

一、公共预算财力调整情况

年初人大批准的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7年财力是91617万元。按目前公共财政预计收入和新增转移支付财力情况测算,预计当年财力为105132万元,新增公共预算财力13515万元。

主要有: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达60300万元,较年初56200增加41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254万元,乡镇工作补贴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85万元;乡镇运转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2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4万元;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收入2917万元;省市级提高村级管理费转移支付补助278万元;村级管理费调整补助20万元;乡镇食堂结算补助收入4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3万元。

二、支出调整建议

  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需对2017年预算的支出安排进行调整。本次支出调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确保各项法定支出基础上,对年初预算支出也做出了必要的调整,重点保障扶贫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根据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增加调整情况,综合考虑支出项目的实际需要,建议2017年调增预算支出18515万元。主要调整支出项目包括:

(一)公共预算调增支出的建议

追加公共预算支出18515万元。主要项目有:

1、政法委综治中心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工程款300万元

2、人才中心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业补贴84万元

3、审计局中介机构审计工程项目工程款362万元

4、公安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615万元

5、公安局凤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和附属工程款217万元

6、公安局室内靶场和视频专网建设费160万元

7、交警队指挥中心工程款700万元

8、消防队购消防车和餐厅建设工程款83万元

9、发改局“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等项目前期费100万元

10、商贸总公司旧城改造一期费114万元

11、人社局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200万元

12、工伤保险费183万元

13、就业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77万元

14、机关事业保险所养老保险配套金4240万元

15、离休干部医药费360万元

16、凤凰影城装饰消防等费用130万元

17、职中新建设校区前期费用300万元

18、党校综合大楼工程款100万元

19、住建局自收自支工程款398万元

20、滨河路提升改造工程款1000万元

21、供暖补贴1384万元

22、房产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147万元

23、园林处栖凤公园下正门城墙修缮工程款119万元

24、交通局农村公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资金1000万元

25、交通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407万元

26、安监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602万元

27、旅游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68万元

28、芦芽山南麓河道治理项目贷款和利息1075万元

29、粮油中心回购东寨粮站门面房资金183万元

30、林业局龙山公园工程费用500万元

31、扶贫中心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风险保证金1000万元

32、环保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132万元

33、县城污水厂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53万元

34、东寨污水厂自收自支人员工资100万元

35、汾源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44万元

36、国土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81万元

37、国土局2016年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配套资金304万元

38、不动产中心数据整合项目193万元

39、政府债券利息600万元

核减年初预算的各单位个人和公用经费5000万元。

)公共预算平衡情况:追加公共预算支出18515

万元,减去核减的预算个人和公用经费5000万元,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基金支出调整建议

2017年基金预计收入比年初预算短收4876万元,主要有:土地出让金短收4847万元,污水处理费短收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短收28万元。建议2017年调减基金预算支出4876万元,主要调减项目有:

    1、核减土地出让基金土地开发和征地补偿预算项目支出4847万元;

2、核减污水处理费1万元;

3、核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8万元。

2017年基金收入3624万元,上年结余1224万元,基金支出预计1162万元,结余3686万元。

各位委员,2017年受煤炭资源性矿产品市场持续下行等影响,经济运行总体趋缓。财政将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税收增长趋缓与 “三农”、公教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并存,财政收支压力依然很大。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政策制度体系,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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